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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自考《国际商事仲裁》复习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课程名称:国际商事仲裁                    课程代号:00253

第一部分  课程的性质与自考本科目标

一、 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仲裁法学》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法学专业、商贸专业等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它是协调商事纠纷仲裁解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课程既有极强的理论性,又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是一门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实用性很强的课程。
二、 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学习目的是检验考生是否系统掌握了利用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基本理论与方
法,是否能够根据已经掌握的理论和方法解决经济贸易仲裁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实践问题,并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经贸人才和合格仲裁员。
 本课程要求考生掌握仲裁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如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的执行、仲裁的时效与费用、仲裁的监督等。了解商事仲裁的国际国内立法的发展,了解国内国际有关机构相关立法的目的、目标与原则。做到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增加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经贸纠纷的实践能力。
三、 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仲裁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整体上讲是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它与国际经济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以及国内的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经贸法规都有很强的关联性。是法学专业与商贸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导论

一、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讲述仲裁的基本理论。通过本章的学习,应重点理解仲裁的含义,了解仲裁的分类、特性及其优势与局限性,对仲裁的性质和仲裁的历史发展有初步理解。其中,仲裁的性质是本章的难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仲裁,临时仲裁,依法仲裁
理解:仲裁的分类,仲裁的特点,仲裁的性质
2、次重点
理解:仲裁的优势与局限
应用:国外仲裁起源概况,中国仲裁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章    中国仲裁法概述

一、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旨在介绍中国1994年《仲裁法》的概况。通过本章的学习,应重点掌握仲裁法和仲裁范围的概念,了解1994年《仲裁法》制定的背景及其基本原则。本章的难点是仲裁范围。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仲裁法,仲裁范围,中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理解:中国《仲裁法》制定的背景,宗旨及意义,《仲裁法》对仲裁范围的规定及其特点
应用:《仲裁法》的应用


第三章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一、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从机构仲裁的角度讲述仲裁组织。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仲裁机构的性质及其设置的一般概况,中国仲裁协会的职能以及仲裁规则的概念、性质与作用,国际著名仲裁机构的概况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仲裁规则,仲裁机构
理解:仲裁机构的性质,仲裁规则的作用,中国仲裁协会的法律地位、性质、组成与职能。
应用:仲裁规则的应用
2、次重点
识记: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中国仲裁协会
理解: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注销,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与性质、仲裁委员会的内部组成、重组仲裁机构的问题。
应用:仲裁机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在日常总裁中的作用、规则、程序。
了解国际著名的仲裁机构: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日本商事仲裁协会、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以及这些著名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适用范围等。


第四章   仲裁员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阐述了作为仲裁制度核心之一的仲裁员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以及仲裁员的聘任与指定,熟悉仲裁员的道德规范,并初步掌握仲裁职责的理论与实践,特别是正确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枉法仲裁罪及其影响。本章的难点是仲裁员的行为规范及仲裁职责。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理解:仲裁员的行为性质及规范,仲裁员的职责。
应用:仲裁员责任的主张与司法实践,《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与评析,枉法仲裁罪的构成与影响。
2、:次重点
理解: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仲裁员的聘用与指定,仲裁人员与当事人的关系认定。


第五章  仲裁协议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旨在阐述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仲裁协议的特性、仲裁协议的形式及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等重要问题。本章的重点和难点是仲裁庭自己决定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及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特点,仲裁协议的类型,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的效力
理解: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仲裁庭管辖权问题,仲裁协议效力的表现,仲裁协议的无效与生效,仲裁协议的独立性问题。仲裁庭自己决定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及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
应用:如何理解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中国有关仲裁的立法与实践。


第六章  仲裁程序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就1994年《仲裁法》讲述仲裁程序如何进行。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仲裁当事人、仲裁申请和答辩、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与裁决、简易程序的要领,并在理论上理解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异同。本章的难点包括:仲裁第三人问题、仲裁中的律师代理、保全措施、仲裁员的回避、仲裁开庭的原则、仲裁与调节相结合以及仲裁中如何处理当事人的消极行为。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答辩,书证,物证,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仲裁员回避,证据,和解,调解,简易程序,仲裁裁决
理解:仲裁中的律师代理,申请仲裁的条件,仲裁的受理,答辩与反请求,财产保全的特点,仲裁员回避的理由与形式,仲裁申请的原则,举证责任,证据的种类,调解的主要方式与特点,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及其特点
应用: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比较,仲裁、和解、调解的应用。
2、次重点
理解: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仲裁庭的组成程序,仲裁回避的申请处理与回避的后果,仲裁庭开庭前的准备,庭审程序,书面审理及其它准备的问题。对当事人消极行为的处理,仲裁的作出,仲裁书的内容,裁决的生效与仲裁书的纠正。
应用:仲裁员的选拔与指定,仲裁员的回避,简易程序的应用。
3、一般
理解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仲裁当事人,仲裁参加人和第三人

第七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讨论了申请撤销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裁决的有关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设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意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与条件以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本章的难点在于如何准确理解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与条件,如何理解重新仲裁的条件和程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撤销仲裁裁决
理解:设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意义,国外有关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重新仲裁的条件和程序。
应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2、次重点
理解: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诉的性质


第八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阐述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裁决的有关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仲裁法》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程序,特别应注意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条件和事由、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本章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有关规定。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仲裁裁决的执行
理解:仲裁裁决执行的意义,申请执行的条件,执行的程序,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应用:理解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

 


第九章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旨在论述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熟悉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内地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次重点
理解:内地执行香港、澳门裁决(包括“一国两制”前,“一国两制”后)以及最高法院根据上述安排作出的司法解释;内地执行台湾地区裁决及其有关的法规与政策。港澳地区执行内地裁决,台湾地区执行内地裁决。

第十章  涉外裁决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旨在讲述我国的涉外仲裁制度。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我国涉外仲裁的一般规定,掌握涉外仲裁的特殊问题,如涉外仲裁的法律适用、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及报告制度。本章的难点是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与程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涉外仲裁,商事,涉外仲裁协议,涉外仲裁报告制度
理解:涉外仲裁的特性,涉外仲裁机构的分类,涉外仲裁协议的特点,涉外仲裁协议的类型与内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涉外仲裁的程序,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理由与程序性规定及其后果,涉外仲裁决议执行
应用:涉外仲裁的法律适用,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与程序。
2、次重点
理解:涉外仲裁和其他仲裁或争议解决方式的区别,中国常设涉外仲裁机构,涉外仲裁的申请、受理、仲裁庭的组成,开庭与裁决,有关涉外仲裁的国际公约,中国涉外仲裁的集中管辖与报告制度及其评价
应用:仲裁与调解的应用
3、一般:
识记:中国常设仲裁机构,国际知名的仲裁机构
理解:涉外仲裁的发展趋势


第十一章   仲裁时效和仲裁费用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仲裁时效和仲裁收费制度的基本内容。本章难点为我国现行仲裁费实践应如何改革。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重点:
识记:仲裁时效、仲裁费用
理解:仲裁时效的开始、中止和中断,适用诉讼的仲裁时效,仲裁费用的种类、标准、征收与分担、仲裁费用的缓交与收费监督
2、一般:
理解:关于仲裁费的改革


第十二章  仲裁监督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旨在评述中国的仲裁监督机制。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中国仲裁机制“双轨制”的现状及利弊、仲裁司法监督的内容。本章的难点是仲裁司法监督的事项应如何限定。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次重点:
理解:仲裁监督的必要性,法院监督仲裁的范围,中国仲裁监督的体制: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司法监督,了解中国仲裁机制“双轨制”的现状及利弊。
应用: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的仲裁监督体制。仲裁司法监督的事项应如何限定。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 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
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1)指定教材:
黄进、宋连斌、徐前权主编:《仲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参考教材
郭寿康、赵秀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韩健:《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 应熟知考核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 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 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 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 辅导时,应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 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 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 助学学时:本课程共3学分,建议总课时54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次 内容 学时
1 导论 2
2 中国仲裁法概述 2
3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6
4 仲裁员 6
5 仲裁协议 8
6 仲裁程序 8
7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4
8 仲裁裁决的执行 4
9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2
10 涉外仲裁 8
11 仲裁时效和仲裁费用 2
12 仲裁监督 2
总计 54

五、关于命题考试工作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本大纲所列的考核知识点,尤其是需要识记、领会的内容是考试命题的依据。考试命题应涵盖所学教材各章内容,并突出重点,一般为:识记约占30%,理解约占30%,应用约占40%。
(3)试题难易程度: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5%左右,次重点占25%左右,一般占10%左右。
(5)题型结构的说明:题型为名词解释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合格。
六、题型举例
(一)名词解释题
仲裁协议
(二)单项选择题
仲裁程序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是(      )
A、 由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 由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 由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 由仲裁机构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所示
(三)多项选择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的纠纷有
A、 侵权纠纷
B、 合同纠纷
C、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D、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四)简答题
简述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
(五)论述题
结合所学有关仲裁法的基本理论,请分别从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角度详细分析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必要性及其限度。
(六)案例题
太阳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月亮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际履行。此后,环球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优惠的条件与太阳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并开始实际履行。三方之间由此发生纠纷。环球公司根据其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其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裁决太阳公司继续履行。双方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自行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仲裁庭三名仲裁员中一名认为应当否定和解协议,一名认为应当制作调解书,首席仲裁员认为应当制作裁决书,最后按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意见,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了仲裁书并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此后月亮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本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履行该合同。
1、 月亮公司在得知环球公司申请仲裁后,能否申请参加太阳公司于环球公司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为什么?
2、 环球公司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能够在太阳公司与月亮公司的诉讼中成为当事人?为什么?
3、 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在程序上是否合法?为什么?
4、 在仲裁裁决已确认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的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法院能够判决太阳公司与月亮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为什么?
5、 月亮公司是否有权以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为什么?
6、 对仲裁裁决中已经认定的事实,太阳公司在诉讼中能够免除举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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