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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复习笔记(18)

时间:2016-05-06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txj

 第十八章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民收入初分配

 

1、社会国民收入是由物质生产部门创造出来的,因而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与物质生产有直接联系的部门中进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因此,我国国民收入的出次分配主要是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生产企业内部进行。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企业收入三个部分,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所形成的三种基本的原始收入。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原因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之所以要进行再分配的原因是:

 

1,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需要。2。加强重点建设,保证国民经济 按比例地协调发展。3。设立社会保证基金。4。建立社会后备基金,以应付突然事变、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的需要。

 

社会主义积累和消费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和消费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二者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积累基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发展文教卫生事业,消费基金主要用语满足劳动者的个人生活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代表了劳动人们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消费代表了劳动人民的个人利益和目前利益,二者都是为劳动人民谋利益,是统一的。

 

2二者也有矛盾的一面。在国民收入总量一定的条件下,二者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它反映了发展生产与改善生活的矛盾,以及长远,整体利益同目前、个人利益的矛盾,这个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可通过有效调节而解决。

 

四、建立和健全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1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社会保障体系应独立于企事业之外。

 

3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

 

4保障制度规范化。

 

5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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