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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加强自考新生报考制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各集体报名单位,各助学机构:

  新生制证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中非常主要的基天性环节,也是考试顺利实施的主要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入一步规范考场秩序,现将我市新生报考制证工作中的有关划定通知如下:

  一、在报名报考期间,各有关单位应按划定办理新生报考手续,并确保新生报考相关信息的精确性;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应在市考办划定的时光内,收齐新生报考表格和制证所用照片,逾期不再办理。凡未能按时上交新生报考表格和照片者,视为此次报名报考程序无效。请各有关单位向加入报考的新生做好宣扬说明工作。

  二、报名报考时光停滞后,各区、县自学考试办要按市考办划定的时光、地点,上报精确的新生报考照片和相关数据。

  三、市考办再次重申,在考试前的补证时光内,只办理老考生的准考证丢失或损毁等补证事宜。

 

来源: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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