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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1年自学考试国际旅游法规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

    旅游政策与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由于中国旅游产业实践的快速发展,中国旅游法规体系内容的不断更新、调整等多方面原因,加之国内旅游教育的理论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业已面世的旅游法规教材的体系与内容亟待进一步调整与规范。设置本课程来满足旅游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旅游专业教学的需要。使攻读旅游管理专业的自学应考者认识旅游法规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地位和意义;掌握基本的旅游法律常识:掌握和熟知旅游业基本法;了解旅游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解决旅游业中出现的法律纠纷,维护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学习这门课程,除了认真阅读和理解教材的内容之外,要密切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努力领会各种旅游法规的内涵,提高法律意识,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手段解决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的问题。

    旅游法是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过程中,国家实现组织和领导旅游经济职能的重要工具。通过开展旅游法学的学习,更好地贯彻执行旅游法,依法治业,促进我国的旅游法制建设,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旅游经营单位的正当经营活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使旅游业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旅游法规”课程主要是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同时也兼顾相关旅游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旅游法学课程的需要。

    第二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为了使本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兹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进而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一、关于教材

    指定教材:韩玉灵《旅游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3月第2版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有关术语的说明

    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列出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章也规定了考核目标。考核知识点列出了本章所有应考核的知识点;自学要求提出了学习本章内容应达到的最终学习目标,并指出该部分内容的重点、难点及学习应注意的问题;考核目标则规定对各知识点及知识点涵盖的小知识的学习应达到的具体的行为目标,即对各知识点及知识点涵盖的小知识的学习应达到的何种认知能力层次。

    明确考核目标,使自学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核知识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度。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

    三、关于命题考试的相关要求

    1.考试方法的说明:本课程一律采用闭卷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核知识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要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

    2.试题难度结构的说明:试题难易度结构~般可分为较易、中等难度、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较易占30%;中等难度30%;较难30%;难10%。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一般重点内容占50%,次重点内容占30%,一般内容占20%。

    3.题型结构的说明: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六种题型,各种题型的具体形式可参见本大纲附录。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占15%;理解占30%;简单应用占35%;综合应用占20%。

    4.计分方法的说明:本课程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社会助学者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特点和学习要求,对自学应考者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引导他们防止自学中的各种偏向,把握社会助学的正确导向。

    2.要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领会同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应用能力,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和提高自学应考者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要正确处理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与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重点与一般是相互联系的,不是截然分开的。社会助学者应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掌握全部考试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总之,要把重点学习同兼顾一般结合起来,切勿孤立地抓重点,把自学应考者引向猜题押题的歧路。

    五、自学方法指导

    1.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本课程内容涉及旅游法原理与实务的各个方面,知识范围广泛,各章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区别,有的还有相对独立性。自学应考者应首先全面系统地学习各章,记忆应当识记的基本概念、名词,深入理解基本理论,弄懂基本方法内涵:其次,要认识各章之间的联系,注意区分相近的概念和相类似的问题,并掌握它们之间的联系:再次,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掌握重点,有目的地深入学习重点章节,但切忌在没有全面学习教材的情况下孤立地去抓重点。

    2.把学习旅游法原理与实践结合起来。旅游法规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具体讲,也就是我国旅游立法、执法的实践经验的概括与总结。这就要求自学应考者在学习旅游法理论的同时,要掌握旅游法实践的方法与程序,要能够运用所学原理进行案例分析。

    3.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结合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进行学习。本课程阐述的内容,来源于旅游实践,与我国旅游业发展密切相关。自学应考者在学习中应把课程的内容同我国旅游业发展和特定国际环境的发展变化联系起来,进行对照比较、分析研究,以增强感性认识,更深刻地领会教材的内容,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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