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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行考试考试成绩登分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划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考试造诣的登分工作由省级考办统一组织、实施,于每年的蒲月中旬、十一月中旬入行。

  第二条 市级考办负责登分期间试卷的保管、复核、运输等工作。

  一、负责对未拆启“保密号”的试卷入行逐份复核,对漏填“保密号”、漏评、核分过错的试卷入行登记并及时到省级考办更正。

  二、对复核无误的试卷,当心开启“保密号”部门的密封线,确保考生个人信息处于密封情况。

  三、按登分入度要求,按时向省级考办提供及格的试卷。

  四、对登分搞定的试卷,依照“考生能够申请造诣复核”的要求整顿试卷。

  第三条 省级考办会同主考院校,对未拆启“保密号”试卷中的漏评、核分等问题入行核准与更正;更正分数笔迹要清晰,并加盖“变革分数专用章”。

  对拆封后的试卷,登分期间一律不复查、不变革分数。

  第四条 登分由省级考办及省级考办选聘的登分与管理人员搞定。造诣采取密封、按试卷座位号入行登分。

  一、登分人员对试卷入行清点、接受,并实施交接手续。

  二、检讨试卷是否密封完好并根据“课程代码”、“保密号”及“首考号的末两位号”肯定考场,根据试卷上的“座位号”肯定考生,按试卷上的原始总分入行登分。

  三、每个分数由两个不同的小组登分两遍搞定。

  四、对两遍登分造诣不一致的试卷,交由“仲裁” 登分组入行第三遍登分。

  五、试卷登分搞定后,将试卷返还市级考办并实施交接手续。

  六、每天下战书登分停滞后,由省级考办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刻录成只读光盘密封备查。

  第五条 省级考办对登分停滞后的造诣入行合理性检讨,按市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登分结果单》,由市级考办对结果单入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由省级考办留存。

  第六条 登分停滞后,市级考办负责在登分实录入行质量检讨。500科次以下的课程全体核查,500科次以上的课程按10%核查。

  登分过错须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登分差错登记表》,到省级考办按实际试卷核准更正,并由更正人签字。

  第七条 省级考办根据市级考办上报的违纪、作弊信息,打印出《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处置结果表》,经市级考办核实签字后,对本次违纪作弊考生的造诣入行对应处置。

  违纪考生撤消违纪课程的造诣;作弊考生撤消本周考试的所有课程造诣,并对该考生处以推迟一至三年毕业的处罚。

  第八条 省级考办负责打印《课程及格证书》

  一、对录入搞定且入行了质量检讨、违纪、作弊处置的造诣,按市分报名点打印《课程及格证书》。

  二、对成品证、废证一一按证书编号入行登记,并按期核对。

  第九条 本次造诣在登分全体停滞后,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市级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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