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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深圳自学考试毕业申办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2011年上半年广东省深圳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定于6月15至20日进行办理。届时请考生及时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主要程序:考生上网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交毕业审定费→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毕业材料。具体为:

    1、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所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盖章),注意其他项目不要填写;到深圳发展银行交纳毕业证审定费30元。

    2、6月15~20日,自行上网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3、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须自行前往省考试院办理。

    学历证明受理时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二、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3)、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7)、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8)、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4、6月16~20日,提交毕业生材料。

    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

    (1)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自考本科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2)领证时间及地点:2011年10月,考生可于10月初上深圳招考网或拨打电话960900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发证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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