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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年10月自考特别提醒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 责任编辑:txj

 

  10月自考在即,长假过后,多数注册本次自考的新生都已领到了准考证。但有区县自考办老师反映,仍然还有个别新生尚未领取准考证。考试院自考办老师提醒,因故未能领证或忘记领证的考生,要尽早与自己所注册的区县自考办联系,考试前及时领取。老考生的准考证如在考前丢失,也要及时联系区县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定要带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自考本科

  据了解,考生出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缺一不可。7月自考时,在朝阳区参加考试的一位考生由于睡得晚,第二天醒来后就“犯迷糊”,到考场才发现忘带证件,幸好考场离家不远,否则可能就错过了考试。考生考前最好提前准备好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将其和考试用具一同放入笔袋内。

  除准考证外,有效身份证件也是进入考场的凭证之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以及军官证和新生注册时认可的证件。驾照、普通高校学生证不在此列。考生除要向监考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外,进入考场就坐后,还要将两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北京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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