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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0年1月和7月自学考试各项工作安排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各开放(公开)学院:

  2010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离定于1月8、9、10日和7月2、3、4日举行(其中,中英合作专业的考试时光为三天,其他为后两天),现公布上述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光部署,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述考试包括部门全国统考课程、主考学校独立办班各专业有关课程、开放(公开)学院各专业有关课程、面向农村落开考专业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专业有关课程、中英合作专业有关课程的考试。

  二、全国统考课程(课程考试部署分离见附件一、附件二)只接受各专业旧生报考,考场原则上只设在地级市所在地。须在县(或县级市)一级设立考场的,市考办应分离在2009年10月31日和2010年4月30前向省考办书面讲演。没有书面讲演的,将视为考场设在地级市所在地,在报考体系中关闭县(区、市)考场。

  三、2010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光部署分离见附件三、附件四。

  四、主考学校独立办班专业考试只接受经省教育考试院赞同的独立办班教授教养点学员报考,凡未经赞同的教授教养点,各市考办一律不得接受报考。

  五、开放(公开)学院各专业有关课程考试只接受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英语外贸大学、汕头大学、湛江师范学院开放(公开)学院辅导班学员报考。考场设置按粤考委[2003]19号文件的划定执行。

  六、面向农村落开考专业考试的考场必需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不得设在助学辅导教授教养点。已树立面向农村落开考专业助学辅导教授教养点的市县,可由当地助学辅导教授教养点组织考生集体报名,否则,市、县考办应接受考生个人报名。

  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辅导班各专业有关课程考试只接受经省自学考试办赞同开铺相沟通试点的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报考,考场设置按粤考委[2006]22号文件的划定执行。

  八、中英合作专业只接受经省教育考试院赞同的主考学校及其办学单位学员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光部署分离见附件五、附件六。

  九、主考学校独立办班专业、开放(公开)学院专业、面向农村落开考专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辅导班的考生,在加入学习期限内,除可加入我省每年1月和7月为其部署的课程考试外,还可加入每年4月和10月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

  十、上述部署考试的课程,其使用教科书分离见附件七、附件八。

  十一、上述各专业每年1月和7月的课程考试部署将基本固定。各有关单位拟定的教授教养规划与当次的课程考试部署如有冲突,须严厉依照当次的考试部署执行。

  十二、上述考试考务考籍工作部署分离见附件九、附件十。

  各市考办应当真做好考试的有关工作,增强考场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各开放(公开)学院、独立办班专业教授教养单位、助学辅导教授教养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单位要教育考生遵照考场纪律,端正考纪考风,配合考试部门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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