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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手续须知
1、应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当完成了所有规定的课程(包括各种技能考试)后,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2、考生要了解清楚市、地考办所规定的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地点,及时领取“毕业生信息卡”、“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准备好照片。
3、考生本人填写表格,应注意填写信息卡要准确无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姓名、籍贯、专业等,籍贯栏目中,前两位要填写××省或直辖市,后两位填市地或县。这些信息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利用打印机直接打印到毕业证上,无法修改。
4、凡报考自学考试期间,各科试卷所使用的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个人必须上交书面的申述理由,并由单位、公安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凡根据有关免考规定申请免考的,要出具毕业证原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专用章,自考毕业生的成绩单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6、办理本科毕业证者,需上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应向当地考试部门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单科合格成绩证明(包括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或论文、学历教育认定等),由本人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涂毕业生信息卡。同时考试部门还要为电子注册采集毕业生照片信息。相关人士提醒,在申请办理毕业时,一定要提供全部的单科合格证,遇到丢失或合格证不全的情况,需要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会影响办理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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