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 > 自考政策

2012年全国调整自考时间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


    为方便各地的考务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要求,经征求所有省级自考办的意见,现决定,自2012年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上午的开考时间由现行的8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调整为9点,下午开考时间由14点调整为14点30分。


    请各省级自考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适时展开宣传,做好考务管理的平稳过渡,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上一篇:2011年4月北京调整计算机系统结构课程教材通知 下一篇:福州自考网点查询及网络打印《考试通知单》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